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牡市区户外牌匾广告等不规范用字现象较普遍-【新闻】

发布时间:2021-05-24 12:08:52 阅读: 来源:鱼竿厂家

牡市区户外牌匾、广告等不规范用字现象较普遍

7月10日,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市城管局、市工商局、市普通话测试站等多家单位和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,对市区重点区域和节点位置进行了检查,发现市区户外牌匾、广告等不规范用字用语现象较为普遍。

在乌苏里路与兴隆街交汇路口,检查组发现此处板式广告和建筑围挡广告存在繁体字和“丹江”字样。在兴隆街市一中门前、西三条路牡丹江大桥南侧、兴隆广场附近一建筑楼顶等处的广告牌上,检查组同样发现了不规范用字用语现象。检查组向使用不规范用字用语的商家业户现场下达了通知,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。

据了解,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,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,促进社会用字用语的规范化、标准化,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、市文明办等10委、办、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加强城市社会规范用字、用语管理的通知》。通知要求,除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,社会公共用字不得使用下列汉字:已简化的繁体字;已淘汰的异体字和旧形字;已废止的《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(草案)》中的简化字;已更改的生僻地名和旧译计量单位名称用字;有损社会文化环境、带有不良倾向的用字以及错别字、生造字。此外,通知还规定社会用字不得单独使用汉语拼音,公共场所不得单独使用外文,不得在同一语句中夹杂使用外国语言文字,禁止用“丹江”代表“牡丹江”。

(责任编辑:于海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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