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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对中国电信质疑巨额通信费未告知用户《新闻》

发布时间:2020-11-12 17:14:10 阅读: 来源:鱼竿厂家

消费者对中国电信质疑,巨额通信费未告知用户

在董先生手机的收费记录上,记者看到,2013年4月,董先生的手机号被双向停机之后,在当年5月、6月、7月三个月中,每月记录的收费为5元,收费项目为“数据业务信息费”。然而,在2013年8月,突然多出一项57元的“语音信息费”。

对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,董先生提出,中国电信牡丹江分公司方面存在未告知的问题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规定,电信用户出现异常的巨额电信费用时,电信业务经营者一经发现,应当尽可能迅速告知电信用户,并采取相应的措施。前款所称巨额电信费用,是指突然出现超过电信用户此前三个月平均电信费用5倍以上的费用。董先生表示,在2013年5月、6月、7月这三个月中,他的平均电信费用是5元钱,而到了8月,电信费用突然涨到62元,为之前三个月平均电信费用的12倍。但是,当时中国电信方面并未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的要求,与其取得联系。“如果当时他们能按照我登记的其他号码,告诉我这一情况,也就不会产生后续的拆机、过户等一系列问题。”

记者从中国电信牡丹江分公司了解到,该公司承认,就话费突变的问题,未通知董先生。但是,公司工作人员认为,董先生的手机号已被双向停机,这是不进行通知的原因。当记者问及,是否有明确规定,对于已停机用户不需要进行通知时,工作人员未给出明确答复。

号码被过户,责任到底在谁?问题又该如何解决?本报将继续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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